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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檢送本局預告「臺北市文山區景新合署大樓所屬室外場所 及周邊人行道,自112年6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之公告(如附件)1份
發佈日期 2023 年 5 月 10 日
發佈單位 衛生保健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229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及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
二、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本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預定公告臺北市文山區景新合署大樓(地址:臺北市文山區景後街151
號)所屬室外場所及周邊人行道,自112年6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三、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另載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health.gov.taipei)公告網頁。
四、貴機關學校對公告內容有任何卓見或修正建議,請於本公告刊登本府公報之日7日內(預定112年5月10日刊登),免備文逕以電子郵件傳送本局承辦人彙辦(如無相關意見則無
須回復)。

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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