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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車輛怠速熄火制度
發佈日期 2019 年 4 月 26 日
發佈單位 衛生保健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378
公告內容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三十八條暨汽車停車怠速管理辦法規定,汽車(包括機車)於一定場所、地點、氣候條件以怠速停等時,其怠速等候時間逾三分鐘者,應關閉引擎

為降低學童暴露風險,保障呼吸健康,請各級學校師生及家長(例:校車停放、接駁區及家長接送區等)了解怠速熄火之規定,以維護校園周邊與本市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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