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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非洲豬瘟宣導事項
發佈日期 2019 年 1 月 23 日
發佈單位 衛生保健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418
公告內容

避免至中國大陸畜牧場所參訪,回臺不得攜帶任何肉類產品入境,違規攜帶疫區豬肉製品,將處新臺幣20-100萬元罰鍰,透過網購購買,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相關宣導資料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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