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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 112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2023 年 9 月 06 日
發佈單位 訓育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活動競賽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246
公告內容

一、依據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及本局112年8月
9日、8月21日召開臺北市112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籌備會議
決議辦理。
二、報名規定
(一)一律採網路登記報名(網址:https://www.tpcityart.
tp.edu.tw/),未上網報名者不得參賽,報名表經校內
核章後,將核章報名表及報名清冊上傳本市五項藝術比
賽網站,逾時不予受理。
(二)時間
1、上網登記:112年9月1日(星期五)9時至112年9月12
日(星期二)23時59分止。

2、列印報名表及學校核章:完成上網登記即可列印報名
表,並請儘速完成學校核章。
3、上傳核章報名表及報名清冊:112年9月1日(星期五)
9時至112年9月14日(星期四)23時59分止。
(三)其他報名相關規定
1、繳交逕行參加全國比賽意願申請表:符合本實施計畫
第11點第1項第4款及第5款者,須於112年9月15日(星
期五)前繳交臺北市112學年度逕行參加全國比賽意願
申請表至臺北市萬華區福星國民小學。
2、大專學生於108及110學年度均獲得全國學生音樂比賽
個人項目大專組同類組決賽第一名者,不得再參加該
類組初賽及決賽。
三、實施計畫修正重點略說如下,請務必轉知參賽者
(一)依全國賽規定修改團體項目合唱及行進管樂規定。
(二)本市112學年度首次試辦團體項目口琴四重奏國小組。
(三)評語改由線上查詢,不再紙本郵寄。
(四)修正賽事遞補機制:當分區第1名棄權或分區無參賽者
時,由同類別同學層同組全市不分區參賽者(限成績80
分以上)依成績高低,由高至低依序遞補。
(五)獲決賽代表權者(含遞補正取者),倘因故不參加決
賽,應將簽名或核章後「自願放棄全國決賽參賽權聲明
書」上傳本市五項藝術比賽網站。
四、112學年度指定曲已公告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網站
(http://web.arte.gov.tw/Music/default.asp),請逕
行下載查詢。

五、本次競賽相關訊息請至臺北市五項藝術比賽網站查詢及下
載(學校帳號請洽校內文書組)並請貴校將五項藝術比賽
專屬網站網址連結公告於校網,善盡訊息公告周知之責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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