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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3學年度臺北市大同區民俗委員會民俗獎學金申請暨審查辦法」
發佈日期 2025 年 8 月 19 日
發佈單位 訓育組
公告類別 活動競賽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4
公告內容

(一)受理申請期間:自114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受理申請,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收件。

(二)申請資格:設籍本區之居民,現就讀教育部認可之本區公私立國中、國小。

(三)申請方式:
1、申請者請檢附下列文件於受理申請期間向大同區公所人文課申請:

(1)申請書1份。
(2)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1份。
(3)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1份。
(4)百分制成績單正本1份(113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各1份,影本需另加蓋教務處章戳視同正本)。
(5)申請者為低收、中低收入戶者,請檢附政府核定有案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
(6)申請者為身心障礙者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1份。

2、前揭申請書及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得向大同區公所索取,或至本所網站(http://dtdo.gov.taipei/)自行下載列印電子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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