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 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及「嚴重特殊傳 染性肺炎(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 規定」案,請貴校(園)運用各種管道向教職員工生宣導切 實遵守、落實防疫,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6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066576號函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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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1 年 6 月 15 日 |
發佈單位 | 衛生保健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公告 |
點閱次數 | 363 |
公告內容 |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案,請貴校(園)運用各種管道向教職員工生宣導切 如詳見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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