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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檢送本局預告「皇翔中山大樓所屬之騎樓及室外場所,自 110年10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之公告
發佈日期 2021 年 9 月 10 日
發佈單位 衛生保健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165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及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
二、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本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預定公告「皇翔中山大樓(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南京西路62號)所屬之騎樓及室外場所,自110年10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三、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另載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health.gov.taipei)公告
網頁。四、貴機關學校對公告內容有任何卓見或修正建議,請於本公告刊登本府公報之日起7日內(預定110年9月11日刊登),免備文逕以電子郵件傳送本局承辦人彙辦(如無相關意見,則無須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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