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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檢送本局111年8月23日修訂《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教育總指引》
發佈日期 2022 年 8 月 24 日
發佈單位 衛生保健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235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1年8月22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指揮
中心第360次議會議決議辦理。
二、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本局配合中央滾動式調整相關防疫應
變措施,請各校於開學前完成防疫物資整備、校園清消,
及掌握教職員工生疫苗接種情形。
三、另配合教育部防疫政策,自111年9月12日起調整停課標
準,倘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於「確診或快篩陽性前2日內」
曾到校上課,其所屬班級之同班同學與導師,取消暫停實
體課程3天之規定,改以由學校(園所)提供1人1劑快篩試
劑,快篩陰性無症狀可上課,如有症狀應儘速就醫。

如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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