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自110年10月25日起,開放活動中心羽球場地租借及使用,租借使用場地者請配合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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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1 年 10 月 18 日 |
發佈單位 | 事務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重要 |
點閱次數 | 342 |
公告內容 | 公 告 為因應及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自110年10月25日起,開放活動中心羽球場地租借及使用,租借使用場地者請配合下列事項: 1.應完成第一劑疫苗施打。 2.疫苗第一劑接種未滿14日或未接種者,應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或PCR測陰性證明。 3.採實聯制、量測體溫、手部消毒、全程佩戴口罩、禁止飲食, 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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