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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112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教育階段學生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事宜公告
發佈日期 2023 年 9 月 15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80
公告內容

一、臺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相關資訊,均公告於臺北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官方網站,網址如下。
二、臺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採線上申請,網址如下。
三、依據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作業流程圖」個人申請案部分說明如下:
(一)基於國民中小學係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瞭解及掌握學生之學習情形,學生之法定代理人申請辦理個人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申請人於112年10月31日下午4時前,將個人申請表、委任書及家長需求表正本1式1份,親自送件(或掛號郵寄)方式,送達戶籍所屬學區學校教務處。
(二)申請人於112年10月31日前上傳完成申請作業並送件至戶籍所屬學區學校,各校應於受理個人申請辦理實驗計畫後,成立專案小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於112年11月1日(星期三)至112年11月8日(星期三)期間召開會議,並於112年11月10日(星期五)前上傳學校與申請人擬定後之實驗教育計畫,俾利後續審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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