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臺北市108學年度特殊優良教師評選表揚活動暨教育部師鐸獎初審實施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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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19 年 2 月 12 日 |
發佈單位 | 教學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842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月2日臺教師(三)字第1080000158號函及教育局107年12月22日研商臺北市108學年度特殊優良教師評選表揚活動籌備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本市108學年度特殊優良教師評選類別包含專任教師類、導師類、學校行政類及校長類,其中校長類另依本市108學年度特殊優良教師(校長類)評選實施計畫辦理,不在本次各校推薦類別之列。 三、本活動推薦程序、資料繳交推薦日期說明如次: 2、推薦方式:得由各校(園)學生、家長、教師連署、校(園)長、民間團體組織、基金會推薦或教師自我推薦。 四、各校完成送件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件或抽換,逾期及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五、案內實施計畫暨相關表件請至本市特殊優良教師承辦學校網站(www.mcvs.tp.edu.tw)下載,送件相關事宜請洽臺北市立木柵高工教務處蔡主任明雄(聯絡電話02-22300506轉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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