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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 參與特殊教育方案鑑定安置計畫」
發佈日期 2021 年 1 月 25 日
發佈單位 特教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200
公告內容

說明:
一、為有效發掘本市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提供多元化安置
型態,本市特辦理旨揭鑑定計畫,提供學生適性教育,促
進本市資優教育優質發展。
二、旨揭鑑定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一)報名資格:109學年度就讀本市國民中學未設各該類學術
性向資優資源班學校之七年級學生,並具備下列條件之
一者:
1、符合「臺北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
生參與特殊教育方案鑑定安置書面審查基準說明」
者。
2、依申請鑑定類別,符合下列申請標準:

(1)109學年度第一學期國文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
年級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2)109學年度第一學期英語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
年級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3)109學年度第一學期數學科或生物科定期評量平均
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二)報名方式:
1、時間:110年3月8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3月17日
(星期三)下午4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2、一律採網路報名,請以學生學號及密碼登入「臺北市
第二代國中校務行政系統」(https://school.tp.
edu.tw/)鑑定報名專區(路徑:學生線上/資賦優異
報名),並依系統指示進行網路報名。
(三)經鑑定通過之學生,其安置採特殊教育方案(區域衛星
資優教育方案)辦理:安置於原就讀學校普通班,接受
指定學校辦理之區域衛星資優教育方案服務,詳細方案
內容以本局公告為主。
三、為維護學生權益,請學校相關業務承辦人務必依重要日程
及內容提醒學生並辦理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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