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車輛怠速熄火制度 發佈日期 2019 年 4 月 26 日 發佈單位 衛生保健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659 公告內容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三十八條暨汽車停車怠速管理辦法規定,汽車(包括機車)於一定場所、地點、氣候條件以怠速停等時,其怠速等候時間逾三分鐘者,應關閉引擎 為降低學童暴露風險,保障呼吸健康,請各級學校師生及家長(例:校車停放、接駁區及家長接送區等)了解怠速熄火之規定,以維護校園周邊與本市空氣品質。 相關附件 附件 附件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附件.pdf280.35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附件.pdf 【2019-04-29】教育部「中小學資訊素養與倫理推廣計畫」委請臺北市博愛國小辦理 ... 【2019-04-26】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青春不輟返校就學金計畫」招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