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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臺北市115年度終身學習獎勵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2026 年 4 月 21 日
發佈單位 資料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12
公告內容

一、依終身學習法第21條規定辦理。
二、本市推動全民學習與終身教育,於各行政區設置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及樂齡學堂等終身學習場域,提升城市學習風氣,並促進公民參與。為獎勵市民持續積極參與終身學習與社區服務,今(115)年持續辦理本實施計畫,期盼透過學習獎勵制度,積極提升社會大眾對終身學習的重視,鼓勵市民參與終身學習行動。
三、請貴單位自行進行資格審查,每所社區大學至多推薦5名,每所樂齡學習中心至多推薦3名,每所樂齡學堂至多推薦1名,必要時得聘請專家學者協助審認,受薦資格與審查標準請詳參附件實施計畫。
四、請貴單位於115年5月28日(星期四)前免備文將推薦資料寄至本案承辦人信箱(吳興國小張令宜教師,g9724717@wsps.tp.edu.tw ),逾期及資料不全或不符規定者,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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