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行動裝置拍照及上網普及,未成年學生遭受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
「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之風險提高。
請謹記「不要拍、不要傳、不要搜尋下載」!
若發現有同學或朋友受害,即刻撥打「 110」報警或「113」保護專線尋求協助,如私密照遭網路散布,可洽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網址:i.win.org.tw)協助下架。
另外,教育局委託社團法人台北市基督教教會聯合會邀請網路名人-龍龍,拍攝宣導影片(網址:https://youtu.be/B6B_EENnoYk,網址QR碼如附件。歡迎參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