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非洲豬瘟宣導事項 發佈日期 2019 年 1 月 23 日 發佈單位 衛生保健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521 公告內容 避免至中國大陸畜牧場所參訪,回臺不得攜帶任何肉類產品入境,違規攜帶疫區豬肉製品,將處新臺幣20-100萬元罰鍰,透過網購購買,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相關宣導資料如附件 相關附件 下載檔案 下載檔案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附件_pig1.pdf226.88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附件_pig1.pdf 下載檔案 下載檔案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附件_pig2.pdf227.37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附件_pig2.pdf 下載檔案 下載檔案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附件_pig3.pdf188.09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附件_pig3.pdf 下載檔案 下載檔案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附件_pig4.pdf192.31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附件_pig4.pdf 下載檔案 下載檔案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附件_pig5.pdf163.94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附件_pig5.pdf 【2019-01-24】臺灣生態特色─前瞻與願景 【2019-01-23】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達人開講「氣象小編的晴時多雲偶陣雨」職涯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