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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2年全球僑校學生 暨僑生歌唱大賽
發佈日期 2023 年 7 月 26 日
發佈單位 訓育組
公告類別 活動競賽
公告等級 活動
點閱次數 120
公告內容

1、對象:在臺在學僑生(包含112年度畢業之在臺僑生及港澳生),不含陸生及外籍生。
2、線上初賽以「個人」為參賽單位;線上準決賽及總決
賽可邀請其他符合資格之僑生組成團隊(包含人聲與
伴奏),但每1人以參加1組為限。
3、已簽定唱片(演藝經紀)合約之職業歌手不得參賽;
曾獲本會歌唱比賽第一名者3年內不得參賽。

預定賽程
1、線上初賽:112年7月13日至8月13日。
2、線上準決賽:112年8月18日至8月31日上傳參賽影片至
活動網站,經評審後預計於9月8日前公布總決賽入圍
名單。
3、總決賽:112年9月23日。

 

活動方式及賽程說明
1、線上初賽:參賽者至活動網站註冊報名(另須同意申
辦僑委會i僑卡)及參賽,選唱1首指定曲,並由比賽
專用AI系統依預設標準評分,依分數高低選出前100
組。
2、線上準決賽:100組參賽者由僑委會指定曲曲目中選擇
錄製1首演唱影片,一鏡到底,可自行改編或加入創
意,但不可製修音。影片錄製完成後上傳活動網站,
由專業評審評選出15組進入總決賽,並由僑委會確認
入圍者參賽資格;另視情況酌予增加選唱閩南語及客
語入圍總決賽之名額。
3、總決賽:參賽者得自指定曲選擇1首演唱(須與準決賽
曲目不同),或以自創曲參賽,可自行改編並加入創意,原則採現場演唱方式比賽。

 

比賽規則
1、選曲
(1)線上初賽及準決賽:皆自指定曲曲目選擇1首參
賽。
(2)總決賽:得自指定曲曲目選擇1首或以自創曲(須
為同時包含詞、曲創作之華語、閩南語或客語歌
曲;以同一團隊名義報名者,詞或曲可由該團隊不
同人創作)參賽;另總決賽演唱曲目須與準決賽曲
目不同。
2、曲目:計35首,包括華語15首、閩南語10首及客語10
首(指定曲目詳計畫附件)
3、編曲及伴奏
(1)線上初賽:須配合AI系統音檔依原曲演唱,毋須自
備樂器伴奏。
(2)線上準決賽及總決賽:可自行改編表演歌曲,亦可
自行準備伴唱音樂或自備樂器伴奏。

獎項及國慶晚會演出
1、第一名獎金新臺幣(以下同)10萬元,第二名6萬元,
第三名3萬元,優選3名各1萬元;另設「最佳閩南語歌
曲表演」獎1名、「最佳客語歌曲表演」獎1名,獎金
各為3萬元,均含獎盃及獎狀。
2、僑委會安排國內僑生組總決賽第一名之得獎者參加國
慶晚會演出。

線上初賽自112年7月13日正式開賽,參賽流程詳附件
「網站操作說明」,請報名學生至報名網站
(https://singocac.tw)註冊,註冊後自7月13日起可
利用同網站開始進行線上初賽。倘參賽者有相關疑問,
可洽客服電子郵件信箱:Sing.official@dwave.cc。另
本活動設有臉書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
/SingOCAC),請提供僑生踴躍按讚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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