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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3年第2季(4月至6月)退還活動中心場地租借保證金申請書
發佈日期 2024 年 6 月 24 日
發佈單位 事務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130
公告內容

該季租借期滿後填妥申請書備齊下列資料:

 

1. 申請書
2. 保證金收據正本
3. 匯款帳戶資料影本(與保證金收據為同一人)

 

向本校總務處交件申請退款。

 

備註1:不用本人來,資料務必正確。

 

備註2:若要保留保證金沿用,需為同一人(姓名)抽中下一季場地租借資格才能沿用,不同人不能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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