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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4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個人實驗教育計畫申請公告
發佈日期 2025 年 3 月 04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48
公告內容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及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
二、依據條例第5條規定略以,個人實驗教育由學生之法定代理人,向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
三、本市高中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均採線上申請,請於114年4月1日(星期二)至114年4月30日(星期三)期間,於臺北市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進行註冊申請及資料上傳。
四、依本市114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各項申請資料簡述如下(詳見申請資料):
(一)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申請案分「與學校合作」及「不與學校合作」。
(二)擬與學校合作者,申請人除完成線上申請外,請提前與校方了解合作模式,最遲應於114年5月1日(星期四)前主動將紙本申請表件3張、個人計畫書及合作計畫書草案
(含電子檔),繳交至學校承辦單位。
五、教育局訂於114年5、6月召開高中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會,進行申請案件之審議,倘申請案進入面審,將請申請人、學生及合作學校依電子信件通知的會議時程出席。為利審議工作順利進行。
六、臺北市114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各項申請資料,請至本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官方網站最新消息下載使用。
七、有關高中教育階段實驗教育申請諮詢請洽本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高中承辦人,電話:(02)25626550~2轉12(顧教師)或轉16(黃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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